工商法规

益阳企业工商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省物价局文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1/10 15:01:38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信息检索费等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和《湖南省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管理办法》(湘财综〔2010〕28号)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局在提供企业工商信息服务中收取企业工商信息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商信息收费为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企业工商信息复印费、企业工商信息邮寄费,执收单位为各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一)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

  1、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为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由各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检索企业工商信息服务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事业性收费。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的收费收入用于弥补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源查询系统的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费用的开支。

  2、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每户每次40元。

  3、各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后,必须提供相应检索服务,并出具检索报告。

  4、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等国家机关因执行公务需查询企业工商信息的,免收企业工商信息检索费。

  (二)企业工商信息复印费:

  1、企业工商信息复印费为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在提供工商企业原始登记档案(包括纸质档案或电子扫描档案)复制服务时所收取的事业性收费。用于弥补复印企业工商信息的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2、企业工商信息复印费每页1元。

  (三)企业工商信息邮寄费:

  1、企业工商信息邮寄费为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需要采取邮寄手段传送企业工商信息时收取的事业性收费。用于支付邮政资费开支。

  2、企业工商信息邮寄费按国家规定邮政资费标准执行。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就业与再就业对象、农民工转移安置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相关费用。

  三、你局接本通知后,应通知各执收单位及时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配备收费员,建立完整的收费台账和财务管理制度,到省财政厅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其收费收入资金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规范性文件时效办理。


发布时间:2017/11/10 1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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